發(fā)布時間:2026-03-10
我公司擬采購下轄項目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柯城段建設期財務跟蹤審計服務,現(xiàn)向貴單位進行詢價。我公司將按照相應程序在詢價單位中選擇實施單位。具體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柯城段航道整治里程約17.7公里及相應的疏浚工程,局部航道護岸工程長度為0.69公里;拆除恒豐水電站;新建航埠、黃塘橋2座航電樞紐(船閘、泄洪閘、電站和應急過船設施);改建橋梁2座;新建服務區(qū)1處、錨地1處;建設設置防撞設施6座,相應的航標、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項目概算總投資約32.03億元,其中建安費約24.11億元,批復建設總工期為72個月,項目于2022年10月開工,預計2028年10月完工。
(二)采購項目名稱: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柯城段建設期財務跟蹤審計服務。
(三)采購方式:詢價
(四)服務地點:衢州市柯城區(qū)。
二、相關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務期限
本項目服務期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簽,首年合同履約完成,經(jīng)采購人考核合格,可續(xù)簽下一年。服務工作周期從簽訂建設期財務跟蹤審計合同之日開始,至審核年度財報最終出具之日止。
(二)審計要求
1.審計范圍: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柯城段建設期財務跟蹤審計服務。
(1)本項目概算調整、建設內容變更的審查批準情況,項目施工、設計各環(huán)節(jié)中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2)本項目資本金按工程進度及時到位的情況;
(3)本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合規(guī)性情況,有無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和損失浪費的情況;
(4)施工單位有無違規(guī)轉(分)包情況;
(5)本項目建設進度計劃完成情況,項目投資完成額的真實性、準確性情況;
(6)本項目建設成本的歸集情況,基建收入來源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情況,稅、費的及時、足額計繳情況,財務報表的真實性、準確性情況;
(7)預付工程款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和扣回。進度款支付、保證金預留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是否符合合同約定。保證金預留比例和金額計算是否準確,使用和退回是否合法合規(guī);
(8)本項目涉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政策處理費延伸審計事項;
(9)本項目建設期間工作中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2.審計期間:一年。
3.審計采購最高限價:5.0萬元。
(三)供應商要求
1.資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國有企業(yè)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五條規(guī)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技術和售后保障等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采購、招投標等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行賄犯罪記錄;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自響應截止時間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網(wǎng)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詢到的行賄判決書為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具有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并在業(yè)績、人員和履約信譽等方面具有相應經(jīng)驗和能力。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人員配置要求
(1)項目財務主審1名,須具備注冊會計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2)項目工作組其他人員2名,具有注冊會計師(不含項目財務主審);
(3)以上人員僅為最低要求,如項目進展需要或應采購人要求增派審計人員協(xié)助開展工作,采購人提前24小時告知供應商,供應商應按約定的時間派人員到場開展工作。
三、詢價文件組成
(一)報價單:報價方應認真填寫完成本服務所需的價格金額,加蓋報價人公章,密封并騎縫加蓋公章,報價單格式詳見附件。
(二)報價方須知
1.本次項目建設期財務跟蹤審計收取標準:堅持費用低價優(yōu)先。
2.報價方應本著長期合作、專業(yè)服務的精神,以優(yōu)惠的價格報價,并嚴格保證業(yè)務質量。
四、報價要求
(一)報價資料:1.報價表(見附件1,密封);2.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并密封,在報價資料遞交截止時間前遞交);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見附件2)(無需密封,現(xiàn)場供核驗)。
(二)遞交方式:以當面送達方式及郵寄方式提交密封報價文件,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或所提交的報價文件不符合規(guī)定,詢價方將不予受理。
(三)遞交地址及聯(lián)系人:衢州市衢江區(qū)塔底村衢州市巨江航運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103室(塔底船閘),聯(lián)系人:刁先生,18158709300。
(四)截止時間:2026年3月13日17點止。
五、合同授予標準
我公司將在所有有效報價的單位中,選擇報價最低的單位作為本詢價項目的實施單位。按照“低價優(yōu)先”原則,與最低報價單位進行洽談,并將合同授予符合要求的報價人。
附件1:報價單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